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他們的健康成長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幸福安寧,更關乎著整個社會的穩定與發展。在新時代,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是我們共同的責任與使命。為營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的市場環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辦法》等法律法規,現發出如下倡議:
1
住宿場所
旅館、賓館、酒店等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共同入住時,必須詳細詢問監護人聯系方式、核實身份關系;一旦發現可疑情況,應立即報警并聯系監護人,杜絕潛在風險。
2
文娛、煙酒等經營場所
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酒吧等嚴禁未成年人進入,游藝娛樂場所設置的電子游戲設備僅在法定節假日可向未成年人開放。同時,煙、酒、彩票銷售網點不得出現在校園周邊,經營者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相關商品,且需在顯著位置張貼禁售標識,對身份存疑的購買者必須核驗身份證件。此外,管制刀具等危險器具同樣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筑牢安全防護墻。
3
文身服務場所
《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辦法》明確規定,任何企業、組織和個人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文身店需在醒目位置標注“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務”,并嚴格核驗顧客身份,避免不當文身對未成年人造成不可逆的身心傷害。
守護未成年人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如果您發現住宿場所違規接待、不良場所違規經營、向未成年人銷售違禁品或提供文身服務等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行為,請及時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您的一次舉報,可能改變一個孩子的命運;全社會的共同監督,終將匯聚成守護未成年人的強大力量。讓我們攜手行動,用法治的力量、社會的溫暖,為未成年人營造安全、健康、向上的成長環境,助力他們成長為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
桂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