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狂飆?14歲少年偷開汽車帶朋友兜風 ,結果......

來源: 廣西法治日報 2024-08-09 09:50:26 我來說說 閱讀

  暑假期間

  孩子們外出游玩的機會增多

  但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意識較為薄弱

  危險認知和自我保護能力不強

  因此,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

  需要格外上心!!!

  稍不注意,就可能惹出禍事

  14歲少年偷偷開車,導致三車相撞!

  7月25日凌晨4時30分許,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第二大隊接到報警,稱在福成鎮高南公路上發生了一起三車相撞的事故。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趕往事故現場。

  到達現場后,民警發現三輛小轎車的保險杠、翼子板和車門均受不同程度損壞。經進一步調查,民警發現該起事故的肇事者歐某,竟然是一名剛剛滿14歲的未成年人。

  歐某向民警交代,其駕駛的小車是家里親戚的。當天凌晨2時許,歐某趁親戚熟睡之后,偷拿了小車鑰匙,駕車搭載兩位朋友外出游玩。在回家途中,當歐某行駛至事發路段時,由于操作不當,從而造成了三車相撞的交通事故。

  經查,歐某無證駕駛機動車,且未按照安全操作規范駕駛,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民警對歐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并告知其父母要加強對孩子的監管和教育。同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民警對歐某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進行了相應的處罰。

  17歲少女無證冒險,車損人傷!

  7月18日凌晨1時44分,在賀州市沙田鎮芳林村的村道上,17歲的黃某駕駛著一輛普通二輪摩托車沿八步往道石的方向行駛。

  當其行駛至芳林路某店鋪門前路段時,由于未能確保安全駕駛,摩托車突然猛烈地撞上了停在路邊的重型貨車。該事故導致黃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受損。

  經調查,黃某17歲屬未成年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未確保安全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負事故主要責任。陳某德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妨礙其它車輛通行的,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凌晨,3名初中生騎車上高速

  7月13日凌晨,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公路管理支隊十三大隊民警巡邏至G80廣昆高速公路下行線橫州服務區時,發現了兩輛電動摩托車正在使用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充電。隨后,民警發現車主竟是幾名未成年的學生。

  經了解,這三名初中生相約前往南寧找朋友玩。三人商議后決定駕駛電動摩托車前往南寧,在返程途中覺得走二級公路比較慢,且不方便尋找充電樁充電,三人便從南寧東收費站闖卡上了高速公路,中途停車在橫州服務區充電時被民警發現。

  民警對這三名學生進行了深刻的安全教育,并聯系了他們的父母。三名男生也表示已經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寫下保證書承諾以后不會再犯類似錯誤。同時,為了他們的安全,民警將他們帶上警車護送離開高速公路,并對車輛進行拖移。

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條件不成熟

  缺乏交通安全意識,判斷能力差

  遇到突發事件時容易處置不當

  家長應當管好上手中的車鑰匙

  切不可將車輛交給未成年人駕駛!

  未成年人無證駕駛的危害

  一、擾亂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

  未成年人未經過系統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駕駛技能培訓,既不懂交規,又不懂操作,在行駛中遇到突發情況時,往往手足無措,極容易釀成交通事故悲劇。

  未成年人對自己的行為意識都還不能完全控制,易沖動開斗氣車、易飆車,對行車中的危險預知不足,缺乏處理突發事故的應變能力,法律法規意識淡薄,一旦交通肇事后,往往會駕車逃逸,嚴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

  二、被侵害人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障

  一般而言,未成年人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殘、死亡后,由于其無證駕駛行為,被侵害人將難以得到機動車保險救濟。

  三、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

  未成年人正處于人生學習成長的重要階段,其一旦玩車成癮,會影響學習。一旦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對其心理也會造成沉重打擊。

  家長要記牢孩子能騎車上路的幾個時間點未滿12周歲禁止騎自行車上路未滿16周歲禁止騎電動自行車上路駕駛機動車需要年滿18周歲并依法取得相應車型的駕駛證

  未成年人違法駕駛機動車將會受到處罰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并處15日以下拘留。

  —廣西交警提醒—

  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上都不成熟,安全意識淡薄,控制能力差,未經過系統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駕駛技能培訓,駕駛車輛時經常出現違規操作、超速、超載等交通違法行為,遇到突發事件時,往往手足無措,極容易釀成重大交通事故悲劇。無論何時,家長都要管好手中的車鑰匙,以積極的姿態投身到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覺行動為孩子做出榜樣,共同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來源:北海交警、賀州交警、廣西高速交警微發布

責任編輯:申蓉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