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一肚子氣”
消費者到法院起訴飯店
在法院建議下 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握手言和
“拔絲芋頭不拔絲、蒜香排骨是生的、羊排也沒有肉……”近日,市民趙先生在毛記美食家常菜館(南溪山店)的就餐經歷讓他覺得不滿意,隨即向飯店索賠。雙方經過象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多次調解,但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后來,趙先生就把飯店起訴至象山區人民法院。最終,雙方達成和解,消費者趙先生獲賠366元。
消費者:
就餐中因菜品出現多次不愉快
趙先生說,8月21日中午,他們一行數人到毛記美食家常菜館(南溪山店)用餐,點了幾道菜。吃到拔絲芋頭的時候,他們認為這道菜的芋頭不拔絲,夾不起來。趙先生叫來飯店服務員端走了這盤菜。后來,他們看到,服務員在后廚里用戴著手套的手一個個把拔絲芋頭扒開又擺回了盤子里。趙先生說,服務員用手扒菜讓他們覺得心里不舒服,就把這道菜退掉了。
后來,又上了一道蒜香排骨。趙先生吃著感覺肉有血腥味。他仔細一看,排骨肉是粉紅色的,明顯是生的。趙先生再次把情況反饋給了服務員。服務員把菜端走了。趙先生以為服務員會安排重新做一道蒜香排骨端上來,沒想到端上來的還是這盤菜,只是把生排骨切小了重新炸了一遍。趙先生說,后來又上了一道烤羊排,趙先生覺得羊排肉太少,連筷子都沒有動,就提出了退菜。他準備向相關部門投訴就餐遇到的問題。
趙先生說,此后飯店負責人當面給他道了歉,然后提出給他免單。但趙先生拒絕,他告訴這位負責人:“但凡前面那幾件事服務員的態度好一點,我也不會投訴。”最終趙先生退了拔絲芋頭和烤羊排兩道菜,一共買單300多元。
“吃了一肚子氣”,回家后,趙先生把這段不愉快的就餐經歷發布在了“小紅書”APP上。
飯店:
表示歉意并協商退費但未成功
向趙先生道歉的飯店負責人孫先生對記者說,他是幾天后被人告知趙先生已經把這段經歷發到“小紅書”上了,網友的評論也引起了他的關注。
孫先生說,當天他趕到時,一開始趙先生也沒有明確說出自己具體哪里不滿意,而是說帶了幾個朋友來吃飯,吃得很不開心,很沒有面子。孫先生在了解清楚事情經過后,立刻向趙先生道歉并做出了解釋。
“拔絲芋頭冷了以后糖汁會凝固,變得硬硬的,很難夾得動,也就拔不了絲。我們拿到后廚去用手把它撥松是為了方便消費者食用,整個過程都戴了一次性手套,后廚有監控也可以查看,并不存在不干凈、不衛生。蒜香排骨因為排骨切得大塊,沒炸透,沒熟透,所以才拿到后廚去切小塊重新炸一遍。而烤羊排則是他(趙先生)覺得肉少就直接退了。”孫先生說,當天他也向趙先生解釋了這些原因,當時的服務員不太懂得處理這些事,在態度和操作上給趙先生帶來了不好的體驗,飯店愿意做出一定的補償。孫先生提出給趙先生的餐費打五折,趙先生不愿意。后來孫先生說免單,趙先生也拒絕。
孫先生說,當時趙先生堅持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索要10倍賠償,也就是3000多元。
幾天后,在象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參與下,孫先生和趙先生進行了調解。趙先生接受了飯店的歉意,但只愿意把要求的賠償金額降低至800元。
達成一致意見 雙方握手言和
近日,記者從象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到,關于趙先生用餐時商家提供的蒜香排骨為生肉的投訴及舉報,該局已于8月27日進行立案調查。經查,未發現該商家有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
關于趙先生提出的賠償訴求,該局工作人員于8月27日依法組織調解工作,趙先生要求最低賠償金額為800元,商家表示無法接受,最多賠償500元。經過工作人員跟雙方多次溝通,雙方仍無法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且該商家明確表示就賠償金問題不再接受后續調解。8月28日,投訴人趙先生表示將采取訴訟手段進行維權。
因為調解失敗,趙先生起訴到了象山區人民法院。近日,記者從趙先生和孫先生處獲悉,雙方已經達成和解。趙先生說,開庭前,象山區人民法院給的建議是訴前調解,于是雙方再次聯絡調解,并且達成了一致意見。孫先生說,最終趙先生同意接受補償366元(在當天餐費基礎上另加數十元),而他也在這件事情發生后多次向趙先生表達了歉意,雙方都有解決問題的意愿,最終握手言和。
記者劉凈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