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據湖北省人民政府網站消息,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更加務實有效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職工,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至15天。
7月15日,記者以市民身份咨詢湖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獲回應:該15天婚假不含周末,且再婚職工同樣可享受15天婚假。
據悉,這15天婚假包含國家法定的3天基礎婚假及湖北省額外延長的12天。
今年6月,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發布《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見稿)》,對婚假、生育假等內容進行調整,并公開征求意見。其中,在婚假方面,擬將婚假由5天延長至20天,若自愿參加婚前醫學檢查,還可再增加5天婚假。
今年1月,新修改后的《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落地實施,將婚假由3天增加至15天,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再增加婚假3天,婚假最長達到18天。
目前全國已有28個省份明確延長婚假。其中,山西、甘肅最長,可享受30天婚假。
河南、黑龍江規定,參加婚檢分別額外增加7天、10天,最長婚假分別可達到28天、25天。
在婚假的日常事務處理中,常見的問題主要分為兩類:
員工復婚可以享受婚假嗎?
需要明確,復婚≠再婚:
復婚:復婚的雙方是原來的夫妻,即曾經離婚的兩人重新結婚;
再婚:再婚的對象可以是新的伴侶,即離婚或喪偶后與其他人結婚。
在全國范圍內,各地對于員工復婚是否能夠享受婚假的規定有所不同,一般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1.復婚可以享受婚假
山東省發布的《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中有關假期規定適用問題的指導意見》中明確,再婚、復婚等情況也可以享受婚假。
2.未明確規定,實操中同上(允許)
如《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共計10天。
該條例并未對初婚、再婚或復婚進行區分,因此在上海復婚應可享受10天婚假。
3.明確規定,復婚不可以享受婚假
如安徽省、江西省在《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指導意見中都明確規定,復婚的員工不享受婚假。
婚假包含法定假日、休息日嗎?
這個問題也需要分地區來看。
1.按照工作日計算的地區(通常排除了周末及法定節假日)
如北京、浙江、天津等地區都曾明確發文表示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婚假假期。
2.法定節假日不計入假期
如上海、江蘇等地明確,增加的婚假,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3.按照自然日計算地區(即包含了周末及法定節假日)
如廣東、重慶地區皆明確,婚假內遇到法定休假日、休息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數。
來源:經視直播、人民網、央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