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
享受帶薪年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必須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
滿12個月才能休年假嗎?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在《關于<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復函》 (人社廳函〔2009〕149號)中明確“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既包括職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職工在不同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
職工工作時間包括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從事全日制工作期間,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可以計算為工齡的期間(視同工作期間)。職工的工作時間可以根據檔案記載、單位繳納社保費記錄、勞動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確定。請事假會影響年休假嗎?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溫馨提示: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職工休年休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本文來源:央視新聞微信公眾號(ID:cctvnewscenter)綜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