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工作以來,全市市場監管系統積極落實整治工作要求,共檢查經營主體1496家次,發放宣傳資料1200余份。”桂林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李新強介紹,自2024年9月以來,市、縣兩級市場監管部門采取聯動的方式,加大宣傳力度,在全市范圍內從嚴從緊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工作。
通過精心部署和嚴格監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進一步規范了全市機動車、電動自行車市場秩序和機動車檢驗檢測行為。同時,依法懲治了違法違規行為,形成了有效的震懾作用,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李新強(左二)帶隊檢查大眾汽車4S店
嚴格監督檢查
市場監管部門加強與公安、生態環境等行業主管部門的聯合監管,共同開展機動車檢驗機構監督檢查,聚焦貨車等重點車輛,嚴格檢查機構是否持續滿足檢驗檢測資質認定的基本條件和要求,是否存在不執行國家標準檢驗、篡改檢驗數據、出具不實或虛假檢驗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截至目前,已檢查機動車檢驗機構136家次,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29份,立案查處7件,移送公安部門7件。
結合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對機動車、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門店)開展檢查,督促指導銷售單位建立進貨檢查驗收等臺賬制度,嚴格核查產品合格證明、強制性產品認證等信息。截至目前,共檢查機動車、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1424家次,查處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案件14件。
此外,加大網絡交易監測力度,建立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網售企業名冊,查處不合格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頭盔案件2件,扣押不合格頭盔9個。強化平臺企業行政指導力度,嚴禁發布“解互認協議”“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核查處置涉及電動自行車改裝、電瓶改裝相關信息28條。同時,要求即時配送平臺企業每月定期對外賣騎手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強化宣傳引導
深入企業和公眾場所開展宣傳,引導經營者和消費者共同關注道路交通安全。通過現場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舉辦培訓講解最新國家標準等,要求機動車、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切實履行安全主體責任,不斷提高守法經營意識,正確引導人民群眾購買、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機動車和電動自行車,共同保障人民群眾的出行安全。
加強與機動車檢測協會溝通,鼓勵協會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及時把法律法規和政府職能部門的指導意見傳達到機動車檢驗機構,形成共管共治的良好局面。同時,鼓勵群眾通過12315投訴舉報平臺舉報車輛在生產、銷售環節中的非法改裝等違法行為,做到及時查實并依法處理。截至目前已收到違法舉報線索19件,并全部辦結。
李新強表示,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是頭等大事,桂林市市市場監管局將持續聚焦重點環節,繼續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力度,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文:劉曉/圖:謝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