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送對象
凡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在桂林市登記注冊的各類經營主體(含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下同),都應當履行年報義務,報送2024年度年報。已經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登記的各類經營主體不再報送年報。
二、報送時間
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報時間為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年報時間為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三、報送方式
(一)通過電腦進行填報
1.使用瀏覽器搜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西)”(https://gx.gsxt.gov.cn/index.html),點擊“企業信息填報”進行填報。登錄可以選擇工商聯絡員登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登錄、電子營業執照登錄方式。
2.完成登錄后,點擊左邊的“年度報告在線填報”按系統提示完成年度報告,最后點擊“提交并公示”,至此可完成全部年報流程。提交并公示后,如發現有部分內容填寫錯誤的,在6月30日前可以登錄年報系統頁面進行修改。若發生修改,務必在修改后再次點擊“提交并公示”,否則系統將顯示為未完成年報狀態。
3.個體工商戶可以選擇網上年報,也可以到轄區市場監督管理所填寫紙質表格進行年報(需帶齊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有關許可證等)。請個體工商戶優先選擇網上年報,更方便快捷!
(二)通過手機進行填報
手機關注“桂林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點擊“自助辦理——網上年報”,進入“廣西市場監管局手機年報系統”進行填報。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首次填報年報前,須先進行“企業聯絡員注冊”,已注冊企業聯絡員若注冊信息發生變化的需“企業聯絡員變更”。
四、新增項目請注意
除繼續實施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海關、商務、外匯部門合并年報,自2025年1月1日起,還新增以下項目:
(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登記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納入市場監管部門和農業農村部門“多報合一”。
(二)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年度自查報告納入市場監管企業年報“多報合一”相關事項一并填報。獲證未滿一年的,應于下一年度報送。取消原紙質報送方式。
五、問題咨詢
各類經營主體年報過程中遇到問題,可點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西)——企業信息填報”頁面的“業務咨詢及技術支持聯系方式”,向相關部門咨詢。
六、未按時年報后果
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公示或者報送年度報告的經營主體,由登記機關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可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企業因連續2年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改正,且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沒有規定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列入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并可以吊銷營業執照。被列入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將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七、其他事項
除公示年報信息之外,企業應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條的規定自覺履行信息公示義務,及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西)向社會公示股東或發起人出資信息、股權變更信息、行政許可信息、知識產權出質登記信息、受到行政處罰的信息和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
八、特別提醒
切記!市場監管部門對報送年報和公示其他信息不收取任何費用,歡迎企業和社會各界予以監督。增強防范意識,謹防“年報詐騙”。不法分子往往通過發送含有非法鏈接的詐騙短信或以第三方中介機構協議收費等方式實施詐騙!
依法年報是每一個經營主體應盡的義務,請大家記得奔走相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