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一名車主在社交平臺發帖表示,今年7月1日,自己在江蘇蘇州元星奔馳4S店花215萬元購買了一輛全新邁巴赫GLS480越野車,提車僅兩天就發現中控異響,7月11日將車送回4S店維修時,發現副駕A柱漏水,引發網友關注。
車主用三色雨布封住車頂。圖源:當事人社交賬號
10日下午,車主通過私信告訴記者,這件事如今仍未得到解決,自己的要求是奔馳官方出面道歉,并賠償80元作為精神損失費,并沒有要求“退一賠三”。另外,這輛車子要退款退貨。
車主吐槽價值215萬元的邁巴赫A柱漏水。 車主短視頻賬號截圖
之前據媒體報道,發現中控異響、A柱漏水等情況后,該車主將車開回4S店,拆開內飾仍未發現故障原因。車主提出貼錢換車,但4S店給出的估價為135萬元-150萬元,相當于10天就折損了近80萬元,這讓他無法認同。車主表示,自己曾多次撥打奔馳官方電話投訴,但近三個月過去,未收到任何道歉或解決方案,于是他開始在個人社交賬號“漏水車車主”上發布視頻維權。
此前據媒體報道,當事4S店有關人士在10月8日表示,該車不符合“三包”條件,但可以談修復賠損。梅賽德斯·奔馳官方一名客服工作人員則表示,后續奔馳方會有專人跟進,如當事車主有需要,也可以直接致電客服進行反饋。
車主在社交平臺上發布多條視頻,吸引了網友關注。 車主短視頻賬號截圖
10日下午,車主在某短視頻平臺通過私信回復記者:“這次的邁巴赫漏水車事件,我內心也是極度無奈。在歷經三個多月的溝通無果,備受品牌方冷淡甚至報警處理之后,被迫無奈才將這個事實放到了網上。關于網絡上說奔馳方專人跟進的事情,品牌官方客服電話,我打了30多個電話投訴,但是從來沒有得到過任何回電及回復。目前只有4S店的售后經理與我聯系,但他要求上門拜訪。這個經理就是當時在門店報警趕我們的人,所以我不敢給他回復?!?/p>
一些奔馳車主模仿該車主,用三色雨布裝飾車頂。 車主短視頻賬號截圖
該車主還表示:“我現在的訴求很簡單,不需要像網友們說的退一賠三,只需要:1、奔馳官方出面道歉,并賠償80元作為精神損失費;2、這輛車子要求退款退貨。如果奔馳能把這輛車子做退貨處理,我愿意將所有退款拿出來,去幫助那些值得幫助的人。自己淋雨的時候,有那么多人幫我撐傘,我也希望盡我所能,做好一把傘?!?/strong>
涉事車主表示,自己不需要退一賠三。 對話截圖
10日晚,記者查看該車主短視頻賬號發現,其賬號“漏水車車主”目前粉絲數量為22.5萬,共獲得396萬次點贊,單條視頻最高點贊超54萬。有趣的是,他用膠帶和三色雨布封住車頂的做法引發一些奔馳車主模仿。該賬號還開通了商品櫥窗,櫥窗內僅有兩款商品,分別為用于擋雨和固定的同款三色雨布和警示膠帶,銷量分別為403單盒261單。
律師:應由經營者承擔瑕疵舉證責任
對此,山東贊國律師事務所律師韓亞迪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汽車三包”指的是汽車生產者、銷售者和修理者在質量保證期內因汽車產品質量問題,對汽車產品維修、更換、退貨的行為。在“三包”有效期內,如果汽車累計修理時間超過35天,或者同一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修理超過5次,消費者可以換車;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兩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發動機、變速器更換兩次,或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后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兩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可以退貨?!?/p>
他表示,有時產品質量問題的定義并不是那么的清楚,如果廠商與消費者發生糾紛,消費者可以依法向各級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請求調解,還可以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請進行質量鑒定。如果通過協商調解無法解決,可以根據協議或合同約定申請仲裁或依法起訴。
天津東方(廣州)律師事務所陳友聯律師指出,汽車質量索賠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由廠家或維修廠家承擔車輛不存在質量缺陷的舉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
此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相關規定,產品缺陷致人損害,受害人可以單獨或連帶責任要求產品生產商、銷售商等主體承擔賠償責任。
來源 | 上游新聞、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