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一下被記30分!這兩天又有一批駕駛人被查

來源: 廣西法治日報 2024-08-12 09:57:13 我來說說 閱讀

  8月9日-8月11日

  全區(qū)開展

  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風險專項整治

  集中統(tǒng)一行動

廣西公安交警嚴陣以待

  重點聚焦酒駕醉駕、無證駕駛、

  超員超載、疲勞駕駛等

  易肇事肇禍違法行為!

  來看看是哪些不守法的駕駛人落網(wǎng)

  醉酒后,無證駕駛機動車!

  8月9日晚,南寧交警十一大隊在東盟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S514省道定標路口處查獲一起醉酒后無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經(jīng)現(xiàn)場檢測,駕駛人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82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相聚喝一杯后,別開車!

  8月9日20時許,韋某飲酒后駕駛小車經(jīng)過東葛長湖路口時被南寧交警二大隊民警當場查獲。經(jīng)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韋某體內(nèi)酒精含量為53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據(jù)韋某交代,當晚其與朋友相聚時喝了點酒,是心存僥幸才駕車回家。民警對韋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告知其酒后駕車的嚴重性和危害性,依法對其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三項違法行為,記30分!

  8月9日23時許,張某駕駛一輛無號牌輕便摩托車駛入來賓市象州鎮(zhèn)溫泉大道與平安大道路段,來賓交警象州大隊民警隨即對其開展例行檢查。經(jīng)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駕駛人張某體內(nèi)血液酒精含量為77mg/100ml,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經(jīng)核查,張某僅持有C1駕駛證,存在準駕車型不符的違法行為,且其駕駛的摩托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

  公安機關依法對張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駕駛摩托車與駕駛證載明準駕車型不相符合、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三項違法行為處以相應罰款、駕駛證記30分、并扣留駕駛證和機動車。

  一見交警就交代,何必呢

  8月9日22時許,馬某駕駛兩輪摩托車行駛至桂林市全州縣桂黃中路和平市場路段時,遇桂林交警全州大隊民警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看見交警后,馬某說:“警察同志,我喝酒可能過量了,我配合檢查。”

  經(jīng)檢測,馬某體內(nèi)酒精含量為70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jīng)進一步核查,馬某還存在無證駕駛、非法改裝車輛等違法行為。最后,民警依法對馬某的三項違法行為作出合并處罰,并依法扣留車輛。

  不貼反光標識就上路!

  8月9日17時許,劉某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號牌桂AK***掛在G59呼和浩特一北海高速公路2804公里200米處,因掛車未按規(guī)定粘貼車身反光標識的違法行為,被北海交警當場查獲。

  民警對劉某的違法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告知駕駛沒有反光標識的車輛夜間上路行駛的危害及后果,并依法對劉某處以罰款150元的處罰,告知其要限期整改。

  駕駛證吊銷期間醉駕?!

  8月10日21時31分許,來賓交警三大隊在興賓區(qū)鳳凰鎮(zhèn)鳳凰路路段執(zhí)勤,一輛小型汽車在即將駛入執(zhí)勤點時突然靠邊停車,駕駛人匆忙地往臨街的房屋內(nèi)走去。執(zhí)勤民警立即上前了解情況,發(fā)現(xiàn)該駕駛人渾身酒氣,且其一直堅稱自己回到家了,拒絕配合進行酒精檢測。

  最終,經(jīng)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謝某體內(nèi)酒精含量為97mg/100ml,已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民警進一步核查發(fā)現(xiàn),謝某駕駛證已被吊銷。

  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因謝某駕駛證吊銷期間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核載5人,實載7人,超員!

  8月10日晚,南寧交警十二大隊在南寧收費站公安檢查站開展統(tǒng)一整治行動,查處一起超員違法行為。

  經(jīng)查,該車核載5人,實載7人,超員2人。民警對駕乘人員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并依法對駕駛人進行了相應處罰。

  疲勞駕駛,別僥幸!

  8月10日19時許,李某某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在G59呼和浩特一北海高速公路2804公里200米處,因為連續(xù)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載貨汽車超過4小時,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違法行為,被北海交警當場查獲。

  駕駛人表示,因其趕時間并抱有僥幸心理,但沒想到被交警查到了。民警對駕駛人疲勞駕駛的違法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告知其疲勞駕駛的危害及后果,同時依法對其處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并告知其要保持充足休息時間后,才能繼續(xù)駕駛車輛。

  坐后排,也要系安全帶!

  8月10日20時45分許,北海交警高管一大隊在山口收費站對一輛小型客車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該車后排的乘客未系好安全帶,屬于乘坐人員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違法行為。

  經(jīng)了解,車上人員從北海前往山口,由于平時沒有后排乘客也需要系安全帶的意識,所以上車也未讓后排乘客系好安全帶。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民警分別對車上人員處罰款50元。

  以為沒交警?這不巧了!

  8月10日20時26分許,賴某駕駛一輛輕便二輪摩托車行駛至北海大道與平陽路段時,因?qū)嵤蜀{車型不符、未佩戴安全頭盔,被北海公安交警查處。

  據(jù)賴某交代,其以為沒有交警查車便心存僥幸開車上路,沒想到抓到正著。民警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依法對賴某的違法行為合并處罰款250元,駕駛證記10分。

  無證駕駛遇到溫情執(zhí)法

  8月9日22時42分許,江某駕駛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搭載其妻子在國道212線凌云縣壯族人家路段處,因未取得駕駛證駕駛無號牌摩托車的違法行為,被凌云交警當場查獲。

  執(zhí)勤民警依法對該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證駕駛無號牌摩托車的違法行為處相應罰款、并暫扣機動車。在暫扣機動車后,民警考慮到其還有未成年孩子在家等著,加之夜晚打車不易,便先用警車將其送回家,之后再處理車輛違法問題。

  夏季行動持續(xù)進行中

  請廣大駕駛人朋友

  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

  共創(chuàng)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

  來源:綜合南寧交警、桂林交警、北海交警、百色交警、來賓交警

責任編輯:申蓉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