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條例》對保障老年人消費、未成年人網絡游戲、預付式消費方面的權利義務進行了細化規定。桂林市市場監管局結合《條例》的部分條款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理性消費,依法維權。
老年人消費方面
部分不法經營者常常抓住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狀態,對一些普通商品進行治療疾病、保健養生的虛假或夸大宣傳,誘導老年人陷入消費深淵。針對此類消費熱點,《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經營者不得通過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虛構或者夸大商品或者服務的治療、保健、養生等功效,誘導老年人等消費者購買明顯不符合其實際需求的商品或者服務。在自我防范方面,老年人消費者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謹慎對待“免費”旅游、“免費”體檢、“免費”贈送等形式的推銷,切勿貪小便宜。子女們要多多關心、陪伴老人,提醒老人食品、保健品都不能代替藥品治療疾病,如身體有不適,應當及時到正規醫院檢查就醫,在醫生的指導或建議下,通過正規渠道購買保健食品、藥品或醫療器械,避免被不良經營者騙取錢財的同時又損害了身體健康。
未成年人網絡游戲方面
暑假到來,孩子們又擁有了很多可以自由安排的時間,網絡游戲成為最受歡迎的娛樂活動之一。但未成年人還未形成足夠成熟的辨別能力和自控能力,極易沉迷于網絡游戲或過度充值消費。《條例》第十六條就此明確規定了網絡游戲經營者對于未成年人網絡游戲方面的義務,提供網絡游戲服務應當符合國家關于網絡游戲服務相關時段、時長、功能和內容等方面的規定和標準,針對未成年人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在注冊、登錄等環節嚴格進行用戶核驗。雖然《條例》中規定了經營者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但承擔未成年人監護職責的家長們也應當盡到教育監管的責任。在日常生活中要多關注孩子們的身心健康,多與孩子交流溝通,引導、培養他們合理地進行時間規劃,帶領孩子挖掘更多的興趣愛好,減少對網絡的依賴。同時,家長也要管理好自己的手機支付密碼,盡量避免在游戲、社交軟件中使用免密支付方式,以免孩子誤點而產生不必要的財產損失。
預付式消費方面
雖然《條例》第二十條至二十二條分別對預付款消費的書面合同內容要點、經營狀態變動公告、預付款和押金退費等方面進行了細化規定,明確了經營者的義務和消費者的權利,但預付款消費的風險依舊存在,廣大消費者朋友們需多多注意以下幾點。
1.務必簽訂書面合同。以支付預付款方式購買商品或服務的,消費者一定要記得和經營者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中約定清楚商品或者服務的具體內容、價款或者費用、預付款退還方式、違約責任等事項,若事后發生糾紛時可以此作為維權憑證。
2.注意履約質量。經營者收取預付款后,應當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務質量,也不得任意加價。如消費者發現經營者在履約過程中存在降低商品或服務質量、任意漲價行為的,應及時和經營者反映,要求其履行約定或者退還預付款。
3.關注經營狀態變化。經營者決定停業或者遷移服務場所的,應當提前30日在其經營場所、網站、網點首頁等的醒目位置公告經營者的有效聯系方式等信息。消費者留意到其經營活動發生變化致使違反合同約定的,可以要求經營者繼續履約,但建議最好是要求退還未消費的預付款余額,及時減少財產損失風險。
另外,《條例》也對押金方面進行了規定,明確經營者應當事先與消費者約定退還押金的方式、程序和時限,不得對退還押金設置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
《條例》從各方面規定了經營者的義務,有效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桂林市市場監管局呼吁經營者應依法依規、誠實守信,明確必要信息,履行告知義務,做好售后服務;不得違背公平交易原則,不得進行虛假宣傳、消費欺詐等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同時,我們也建議消費者妥善留存好收據、發票、合同、網絡訂單截圖等相關消費憑證,一旦發生消費糾紛,可及時聯系商家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果,應及時主動撥打12315或12345熱線,或通過全國12315平臺進行投訴舉報,依法及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文:莫嘉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