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規定:公職人員出差住宿、交通、伙食費標準!

來源: 廣西日報 2025-07-02 10:09:19 我來說說 閱讀

  身為國家公職人員,在日常公務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相關規定。一起來了解差旅費、住宿費、交通費、伙食費等標準!

  1

  住宿費

  依據:

  《關于調整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行[2015]497號)

  《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赴地方差旅住宿費標準明細表》(財行[2016]71號)

  出差人員執行分地區、分級別住宿費限額標準,如部級官員出差北京,住宿費標準每天限額為1100元,司局級官員每天限額650元,其他人員每天限額500元。各地標準如下:

  2

  交通費

  依據:

  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財行[2013]531號)

  《關于規范差旅伙食費和市內交通費收交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財辦行〔2019〕104號)

  交通費分為城市間交通費(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和市內交通費。

  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天數計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接待單位協助提供交通工具并有收費標準的,出差人員按標準交納,最高不超過日市內交通費標準;沒有收費標準的,每人每半天按照日市內交通費標準的50%交納。

  出差人員應當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級交通工具。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具體如下:

  3

  伙食補助費

  依據:

  《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

  《關于規范差旅伙食費和市內交通費收交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財辦行〔2019〕104號)

  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天數計算,每人每天100元(西藏、青海、新疆每人每天120元)包干使用。

  確因工作需要,接待單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

  除確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單位按規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出差人員應當自行用餐。接待單位協助安排用餐的,出差人員應當向伙食提供方交納伙食費。有對外收費標準的,出差人員按標準交納;沒有對外收費標準的,每人每天按早餐20元、午餐40元、晚餐40元交納。

  來源丨中國政府網、財政部網站、中國共產黨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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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申蓉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