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市場經營者:
2025年元旦、春節將至,為維護節日市場價格秩序,優化節日消費環境,切實保障群眾安心過節,現對我市各市場經營者作提醒告誡如下:
一
各市場經營者要加強價格自律,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合法合規經營,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
二
商場超市、農貿市場、藥店經營者要認真落實明碼標價和價格公示制度,要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有虛假折價或虛假標價等價格欺詐行為,不允許串通漲價或哄抬價格。
三
旅游景區要做好明碼標價工作,嚴格落實門票價格優惠政策,并在顯著位置公示。不得在標價之外加收其他費用或強制代收費用,不得變相提高門票價格。
四
餐飲及住宿服務經營者要嚴格做好線上線下價格的明碼標價工作,標價內容要真實準確,價格變動時應及時調整,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不得誤導、欺詐消費者。
五
機動車停放服務經營者需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設置收費公示牌(欄),標明收費主體、收費標準、計費方式、優惠政策、“12345、12315”投訴舉報電話等內容。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停車場嚴禁超標準收費或變相多收費,不得擅自更改規定的計費方式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經營性停車場應當自覺遵循合法、公平、誠信原則,合理制定收費標準,不得采取誤導性的標價行為進行價格欺詐,不得收取標價之外未予表明的費用。
自本提醒告誡書發布之日起,各市場經營者按照本提醒告誡要求,開展自查自糾,規范價格行為,自覺維護節日期間市場價格秩序。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市場價格監管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哄抬價格、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對經提醒告誡仍然未整改規范的經營者,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并予以公開曝光。
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人員對相關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存在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桂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