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進瑤鄉 撐起綠水青山“保護傘”

來源: 桂林生活網-桂林日報 2025-04-25 16:11:58 我來說說 閱讀


  ◤巡回法庭邀請靈川縣蘭田瑤族鄉干部、人大代表、村民旁聽庭審并開展普法宣傳。   李文婷 攝

  本報訊(記者秦麗云 通訊員朱健萍 王道梅 李文婷)4月23日,在第四個漓江保護日到來之際,靈川縣人民法院漓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巡回法庭走進蘭田瑤族鄉的青山綠水,開庭審理一起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以“看得見的正義”“零距離”司法審判,增強群眾守護綠水青山的法律意識。

  4月23日上午,在蘭田瑤族鄉知名景點“一棵樹”草坪上,眾人齊聚。靈川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把法庭“搬”到了現場。當地鄉鎮干部、人大代表、村民等受邀旁聽庭審。

  事情還得從去年說起。2024年12月23日,陳某某在靈川縣蘭田瑤族鄉以0.8元/斤的價格向村民非法收購“金毛狗蕨”根莖。當日,陳某某收購的9224斤“金毛狗蕨”根莖被公安機關查獲。經鑒定,陳某某收購的疑似“金毛狗蕨”根莖為金毛狗科金毛狗屬植物金毛狗,屬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植物。

  金毛狗蕨,又名金毛狗脊,起源于侏羅紀,是原始森林中的“活化石”,大多生長在海拔250—960米的中山、低山樹林下或山麓溝邊等陰濕處,在止血、祛風濕、補肝腎、抗癌等方面具有很高的藥用價值。盡管金毛狗蕨在中國南方及東南亞廣泛分布,但其野生種群正面臨系統性衰退,被列為國家二級保護植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的規定,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靈川縣蘭田瑤族鄉作為漓江上游的重要生態區域,其生態保護工作是漓江流域整體保護的重要組成部分。4月23日,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某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收購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其行為已構成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法庭結合案件的性質、情節,以及陳某某的認罪態度等,當庭判處被告人陳某某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這是我第一次在家門口旁聽公開庭審,覺得新奇的同時也受益匪淺。”蘭田瑤族鄉南坳村委杉木涔村民趙焱榮說,通過旁聽,他和鄉親們都知道不能私自采挖金毛狗蕨等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的法律規定。他還說,今后他會帶動身邊人一起,自覺遵紀守法,守護蘭田的青山綠水。

  作為蘭田瑤族鄉的一名人大代表,周思發也非常感慨。“這次庭審讓我深刻感受到‘司法利劍’守護綠水青山的力度與溫度。”周思發說,每一株國家重點保護的植物都是生態遺產。他將把此次庭審的啟示帶到履職中,與鄉親們共同筑牢生態安全屏障。

  庭審結束后,巡回法庭成員就地開展生態環境保護普法宣傳。審判員通過“案例剖析+法條解讀”形式,向在場村民詳解關于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等法律規定,并針對村民提出的“采挖藥用價值植物是否違法”等具體問題作出專業解答。

  據了解,蘭田瑤族鄉平均海拔800米,擁有獨特的小氣候,生態好環境好,林業資源十分豐富,域內金毛狗蕨分布廣泛。面對村民“為什么山中隨處可見的植物是瀕危植物,采挖還屬于犯法”的疑問,工作人員耐心地給予了解答。漓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巡回法庭法官朱林萍說:“這種‘以案釋法’‘寓教于審’的場景化法治宣傳教育,既能實現‘審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也能讓更多群眾增強保護生態環境的意識,共同為保護桂林綠水青山添磚加瓦。”


責任編輯:申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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