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繼續補貼!包括汽車、家電和電動自行車

來源: 廣西日報 2025-01-22 10:02:35 我來說說 閱讀

  1月20日

  自治區商務廳發布

  2025年廣西加力擴圍汽車、家電、

  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規則的公告

自治區商務廳官網截圖

  具體內容如下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2025年加力擴圍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發改環資〔2025〕13號)精神,為加力擴圍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促進消費提振恢復,決定開展2025年廣西加力擴圍支持汽車、家電、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活動。現將補貼細則公告如下:

  一、加力擴圍汽車以舊換新

  (一)加力擴圍汽車報廢更新。從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個人消費者報廢2012年6月30日前(含當日,下同)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4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車,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購買新能源乘用車單臺補貼2萬元、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單臺補貼1.5萬元。

  參加申請補貼的報廢汽車所有人和新購置汽車所有人應為同一個人消費者,其所報廢的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12月31日(含,下同)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應當按規定要求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其所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二)加力擴圍汽車置換更新。對個人消費者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轉讓(不含變更登記)本人名下的乘用車,并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在參與活動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乘用車新車,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并上牌照的,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補貼標準具體如下:

  其中,購買新能源乘用車

  8萬元(含)以下補貼0.8萬元/輛

  8萬元(不含)—20萬元(含)補貼1.3萬元/輛

  20萬元(不含)以上補貼1.5萬元/輛

  購買燃油乘用車

  8萬元(含)以下補貼0.7萬元/輛

  8萬元(不含)—20萬元(含)補貼1.1萬元/輛

  20萬元(不含)以上補貼1.3萬元/輛

  參加申請補貼的轉讓(不含變更登記)汽車所有人和新購汽車所有人應為同一個人消費者;所轉讓車輛要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其所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從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一名消費者只能申請一次汽車報廢更新補貼(國家報廢系統)和一次汽車置換補貼;活動期間,每名補貼申請人或每輛舊乘用車均只能享受一次補貼。該項政策與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不重復享受。置換更新補貼資金用完活動即止。每輛新車和每輛舊車只可享受一項補貼。

  根據2024年12月31日《自治區商務廳關于消費品以舊換新跨年度銜接政策的公告》要求,消費者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1月7日內全部取得轉讓車的《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轉讓車的新購買人《機動車行駛證》、新車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明材料且轉讓車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歸于申請人名下,按2024年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標準執行;未全部取得以上四種材料,按2025年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標準執行。

  二、加力擴圍家電以舊換新

  (一)補貼產品類別。

  1.國家指定產品類。冰箱、洗衣機、電視、空調、電腦、熱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煙機、微波爐、凈水器、洗碗機、電飯煲等12類產品。

  2.廣西加力擴圍品類。廣西新增蒸烤一體機、掃地機器人、智能門鎖、智能馬桶、吸塵器、電烤爐、消毒柜、除濕機、電風扇、電暖器、空氣凈化器、破壁機等12類產品。

  (二)補貼內容和標準。從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補貼資金使用完畢即止),對個人消費者購買二級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上述產品,按照產品銷售價格的15%享受一次性立減補貼;對購買一級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產品,額外再給予產品銷售價格5%的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空調產品最多可補貼3件),每件補貼不超過2000元。消費者可選擇線上或線下進行核銷,線上線下共用資金盤子、共享消費者資格。

  對于廣西加力擴圍品類產品中,該類產品無能效或水效標識的,按照產品銷售價格的15%享受一次性立減補貼,每件補貼不超過2000元。

  2024年已享受某類家電產品以舊換新補貼的個人消費者,2025年購買同類家電產品可繼續享受補貼。

  三、加力擴圍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

  從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補貼資金使用完畢即止),對個人消費者交售老舊電動自行車,到參與活動的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新車,按新車購置的發票價格(價稅合計金額)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

  其中,新車購置發票價格2500元(不含)以下的,補貼300元;發票價格2500元(含)—3000元(不含)的,補貼400元;發票價格3000元(含)以上的,補貼500元。

  活動期間,同一消費者只能享有一次補貼資格,單次限申請1臺電動自行車新車補貼,1臺電動自行車舊車僅可參與1次補貼申請,鼓勵消費者“早交售、早補貼”。

  用于參加以舊換新活動的電動自行車新車,應具有符合現行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產品合格證、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證書。

  四、其他事項

  以上補貼活動具體實施細則以政策發布為準,最終解釋權歸廣西壯族自治區商務廳所有。

  特此公告。

  來源丨廣西壯族自治區商務廳

責任編輯:申蓉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