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勝各族自治縣2024年百香果銷售獎勵方案

來源: 桂林龍勝 2024-08-22 10:48:41 我來說說 閱讀

為拓寬龍勝縣百香果銷售渠道,促進百香果產業發展,打響龍勝縣百香果品牌,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龍勝百香果產業聯盟

通過政府引導、資源整合、優勢互補、信息共享、風險共擔等方式,推動百香果產業聯盟成員共同發展,發揮團體優勢,有力提升龍勝百香果市場競爭力,形成區域品牌,實現合作共贏。

(一)聯盟組成單位

牽頭單位:龍勝各族自治縣農產品流通管理辦公室

聯盟成員:相關經營主體(企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個人及銷售大戶等)、快遞物流公司

(二)聯盟發展目標

1.通過共享優勢資源和合作創新,提供銷售信息服務,培育品牌,開拓市場,穩定貨源,降低成本,提升產品質量和行業管理的水平,提高利潤空間。

2.實現產品溯源,突顯聯農帶農效應。

(三)聯盟政策支持

1.通過政策和資金支持,對聯盟成員對外銷售龍勝產地百香 果的銷售大戶及寄遞物流費按相關政策進行獎勵和補貼,獎補期 限為 2024 年 8 月1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止(具體以龍勝各族 自治縣農產品流通管理辦公室公告為準)。

2. 通過龍勝各族自治縣農產品流通管理辦公室整合相關信息,為縣內外企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銷售大戶等提供銷售、采購信息,拓展銷售渠道。逐步建設完善產地倉、交易倉(云倉)、農產品(百香果)交易中心等配套服務設施。

二、獎勵補貼方案

(一)獎勵補貼對象:聯盟成員

(二)獎勵補貼標準:

1.外銷大戶獎勵標準

聯盟成員在補貼期限即2024年8月10日至 2024 年11月30 日區間對外銷售龍勝百香果達50萬斤以上(含50萬斤)100 萬斤以下,獎勵4萬元;銷售達100 萬斤以上(含100 萬斤)150 萬斤以下,獎勵6萬元;銷售達150萬斤以上(含 150 萬斤)200萬斤以下,獎勵 8 萬元;銷售達200萬斤以上(含200萬斤),獎勵10萬元。

2.寄遞物流補貼標準

凡聯盟成員于補貼期限即2024年8 月10 日至 2024年11月30 日區間在聯盟快遞公司寄遞龍勝百香果物流費用總額達10000元以上(含10000 元),按寄遞費用總額的30%給予寄遞物流費用補貼,每個成員單位寄遞物流費用補貼最高不超10萬元(含10 萬元)。

(三)申報流程:

1.外銷大戶獎勵申報流程

聯盟成員在收購龍勝縣內種植戶種植的百香果必需填寫《2024 年度龍勝百香果收購登記表》(表 1),如實填寫交果農戶的信息、交果數量等,并由交果農戶簽字蓋手摸認可。

聯盟成員在獎補期限內,將 2024年8月10日至 2024 年11月30日止登記的《2024 年度龍勝百香果收購登記表》(表 1)、《2024 年度龍勝縣百香果外銷獎勵申報審批表》(表2)和營業執照或個人身份證復印件、銀行轉賬明細表或微信轉賬明細等材料交龍勝 各族自治縣農產品流通管理辦公室予以核準發放獎勵。

2.寄遞物流補貼申報流程

聯盟成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將 2024年8月10日至 2024 年11月30日止在聯盟快遞公司寄遞的龍勝百香果物流單、正式發票、《2024 年度龍勝百香果收購登記表》(表 1)和《2024 年度龍 勝縣百香果外銷寄遞費補貼申報審批表》(表 3)、營業執照或個 人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料交龍勝各族自治縣農產品流通管理辦公室 予以核準發放補貼。

3.要求

凡聯盟成員申報以上獎補政策,必須按要求如實填寫或遞交相關材料,不得弄虛作假套取獎補資金。一經發現以弄虛作假套 取獎補資金的企業或個人,不得享受任何相關政策獎補(含聯盟 物流的優惠政策)。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根據市場變化,可作適時調整。本方案由縣農產品流通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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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龍勝縣農業農村局”公眾號


責任編輯:李毅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