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至4日
桂林交警在全市范圍內
連續三天開展統一行動
聚焦暑期、假期、汛期
交通安全風險疊加等
交通出行特點
緊密圍繞城市道路、高速公路、
普通國省道、農村地區四大戰場
針對夏季各類重點交通違法行為開展專項整治
行動期間
桂林交警重點查處超員、超載、
占用應急車道、酒駕醉駕、無證駕駛等
17類違法犯罪行為
先來看看查處的典型違法現場
01
以為凌晨1點沒交警,男子酒后駕車被查
8月2日1時左右,秀峰交警大隊在解放東路開展夏季整治行動查處酒駕時,一名男子在與朋友聚會時喝了酒,心存僥幸駕車離開,結果被執勤交警當場查獲。
當天凌晨1點左右,秀峰大隊在解放東路設卡查處酒駕時,一輛懸掛桂C1xxxx車牌行駛軌跡異常的車輛在卡點前被民警攔下,駕駛員打開車窗后,一股濃烈的酒味撲鼻而來。執勤民警對該男子進行了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顯示其酒精含量達到155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證據面前,該男子不得不承認,他當天晚上與朋友聚會中按捺不住,貪杯飲酒(自稱只喝了三杯米酒},且心存僥幸認為半夜凌晨沒有交警,沒想到還是與交警“相遇”。隨后,民警依法扣留其駕駛證和車輛,待血液檢查結果出來后,再做進一步處理。如果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他將受到刑事處罰。
02
不戴頭盔+無證駕駛,嚴查!
8月3日9時49分許,平樂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沙子中隊在轄區S302省道133公里200米設卡開展夏季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一輛摩托車引起了他們的注意,未戴頭盔的駕駛員在面對交警例行檢查時顯得神色慌張,執勤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駕駛證,該駕駛員言辭閃爍,無法當場提供有效證件。
經進一步查詢,民警發現駕駛人胡某并未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民警對駕駛人胡某進行了普法宣傳和警示教育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依法對其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了相應的處罰。
行動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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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區道路
高速公路
普通國省道
農村地區
為有效遏制我市國省道無牌無證二、三輪車亡人事故高發態勢,桂林交警從8月1日起在全市國省道開展二、三輪車無牌無證違法專項行動。根據轄區事故高發的重點時段、路段,以國省道沿線村屯為重點,針對60歲以上老年人精準開展交通安全“宣防查打”行動,堅持標本兼治、統籌推進、實效為先,以實在、實用、實效舉措,進一步濃厚宣傳氛圍和高壓嚴管態勢,形成處罰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從源頭預防和減少二、三輪車車道路交通事故。
8月2日至8月4日,夏季行動全區集中行動期間,桂林交警現場查處各類交通違法4101起,其中夏季行動十七類重點違法2643起、高速公路違法停車40起、酒駕醉駕115起、無證駕駛238起、駕駛報廢車13起。在國省道查處兩輪電動車無牌70起,三輪電動車無牌12起,兩輪、三輪燃油摩托車涉牌證違法36起。
桂林交警提醒
夏季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正在全面開展
希望大家不要心存僥幸心理
可能蜀黍就在下個路口等你
為了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請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共同營造守法文明出行
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圍
來源丨廣西桂林交警